訴狀 v1

終於要來開始寫點東西了,但竟然不是我論文的內容。
這個訴狀初稿弄完以後我要來研究P值和研究方法論,決定我的實驗方向。屬於experimental study還是case study,因為我需要受測者的資料結果。

北醫圖自始至終都以合乎勞基法自稱。
但適用勞基法行業的雇主欲解雇勞工只有兩個途徑:一、經濟解雇(勞基法第十一條);二、懲戒解雇(勞基法第十二條)。若不符合上述兩種解雇事由,則解雇無效。

雖有給我被解僱後十日的遣散費,但目前確定違法的事項如下:
他舉不出我工作沒有績效的實證,所以不屬於懲戒解僱,也就是勞基法第12條的解僱範圍
他在惡意開除我後,隨即重新找人,完全不符合經濟解僱,也就是勞基法第11條
他強迫勞工進行無意義傷害性工作
他強迫勞工進行違法行為
他進行滅證行為
他公然侮辱勞工

雖然勞基法沒有明講公然侮辱勞工或要求勞工立即離開工作崗位有無違法,但從上面的脈絡可以知道。我們推導的邏輯如果是從公然侮辱和惡意解僱出發,勞基法上面是沒有法律可懲罰雇主的。
所以我反過來說,他的解僱是確定的事實,但完全不屬於上面兩種範疇…所以他犯法了。
至於公然侮辱在勞基法裡面沒有規定到,畢竟勞工的尊嚴並不是他們立法的先決條件。
不過勞基法裡面有一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強迫勞工進行危害欠缺防護的工作(第8條)。在這點上面,北醫圖已經犯法了。

本人目前對北醫圖的張,黃,沈提出公然侮辱等罪名告訴。並附上錄音檔案和逐字稿作為佐證。
希望法官還台灣學術界一個清白,讓個資浩劫能被避免。

法條的部份請參考

參考連結證據和訴求要點:
基本上,刑事訴訟上要攻擊的就是兩個層面:公然侮辱和惡意解僱(不符合上述兩種解僱條件)
違反學術倫理或違反個人資料法的部份是另一場官司。


惡意開除相關的討論,基本上沒什麼結論,因為從那個脈絡去看,是無法懲罰雇主的。
[惡意開除及存證信涵問題 | Yahoo奇摩知識+](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922000015KK04357)

[懷孕七個多月被解雇-第1頁-婚後生活討論區-非常婚禮veryWed.com](http://verywed.com/forum/wedlife/2282424-1.html)
[過年前被雇主惡意開除 | Yahoo奇摩知識+](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203000016KK02753
[被公司惡意開除有何申訴管道與補助?? | Yahoo奇摩知識+](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511000010KK03969)

[可以立即解職嗎 ?解雇員工 又申請政府補助大學畢生? | Yahoo奇摩知識+](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04000010KK03519)  <---這個是我的參考重要。雖然有給錢,但是一樣不符合上述兩種解僱情況。
[很急~大家幫幫忙~遭公司惡意開除~送20點!! | Yahoo奇摩知識+](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230000010KK03036) <----查查看勞基法第14條。
[被老闆惡意開除 | Yahoo奇摩知識+](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204000010KK01986)


違約金,這是另外一個事情了,不是這邊的討論。
[關於護理師離職 違約金賠償? | Yahoo奇摩知識+](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60324212959AAWSx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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